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主犯获刑12年(当庭上诉)

12月29日消息,据新京报报道,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

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2020年,“腾讯状告老干妈”一事曾闹得轰轰烈烈。

2020年6月30日,腾讯以拖欠巨额广告费为由,让法院查封了老干妈1624万元的财产作为“财产保全”。随后查明发现,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从而获取腾讯在推广活动中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再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2021年6月27日,行骗三人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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