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制品(再见恶魔的果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9月17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制品来源: 青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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