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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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开庭,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江秋莲在庭审后对外回应称:“对于今天二审开庭我没什么可以说的,我相信青岛中院会做出公正裁判。”
庭审结束后,江秋莲在微博上表达了对刘鑫的愤怒,称不会原谅刘鑫。
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庭审上刘鑫方面提交了还原案发现场的视频,并用纸板模拟呈现了案发公寓现场的情况。此外,刘鑫方面对其在案发时报警音频做了慢放分析。
这名旁听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刘鑫在庭审上几次落泪哭泣。
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本次开庭,刘鑫和代理律师、江歌母亲代理律师出庭,江歌母亲因身体原因未出庭。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在当天的庭审中,当事人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鑫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