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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房产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协议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与支付宝用户\投资者(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的文字部分)。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任一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基于您向您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相对方(以下简称“特定第三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并与特定第三方达成了具体的业务协议(含非书面形式,包括淘宝网页面展示内容、规则和流程等,以下简称“具体业务协议”),且在具体业务中需要使用“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故淘宝、支付宝、天弘基金与您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一)增利宝基金份额的冻结:是指您授权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向天弘基金发送冻结指令,并授权天弘基金根据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将您的指定增利宝基金份额进行冻结,在冻结期间您不能对被冻结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货币基金份额支付等操作。

(二)支付宝代扣服务:是指您授权特定第三方向支付宝发送扣款指令,并授权支付宝根据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包括余额宝)中扣取指定款项至特定第三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三)货币基金份额支付:是指您授权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向天弘基金发送增利宝基金份额支付指令,并授权天弘基金根据指令为您完成份额支付。(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支付”)。

第二条“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内容

本协议中的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包含了两项服务内容:

(一)   增利宝基金份额冻结、解冻和基金份额支付服务,是由天弘基金向您提供的增利宝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由天弘基金向您提供的基金份额支付服务。

(二)   支付宝代扣服务:即由支付宝向您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资金代扣服务。

第三条增利宝基金份额冻结、解冻和基金份额支付服务特别约定

(一)您接受本协议,并与特定第三方完成相关业务签约后,即视为您授权特定第三方有权根据其与您的协议,委托淘宝代表您就特定数量增利宝基金份额向天弘基金发出各种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增利宝基金份额特定期限冻结、解冻、基金份额支付等指令。

(二)您接受本协议,即视为您已授权天弘基金根据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对您的基金份额进行冻结、解冻、基金份额支付等操作。

(三)您理解并同意,增利宝基金份额在冻结期间,您将无法对被冻结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包括但不限于快速转出、普通转出和份额支付等,下同)等操作。在您的增利宝基金份额被冻结期间,您仍可基于您持有的增利宝基金份额正常获得收益。

(四)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对于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向天弘基金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无审查义务,如该指令错误或超出您的授权范围等情形,天弘基金按照该指令进行的执行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若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与特定第三方自行解决;但因天弘基金未按照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操作或操作错误而给您或特定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天弘基金承担。

(五)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可根据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对被冻结的增利宝基金份额进行解冻;如在被冻结的增利宝基金份额冻结期满后,特定第三方未能及时委托淘宝向天弘基金发出解冻指令的,您应与特定第三方联系;如因特定第三方原因导致您的基金份额无法及时解冻而造成的损失,由您与特定第三方协商解决,淘宝和天弘基金不介入。

(六)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可根据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将您被冻结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支付操作。关于基金份额支付的具体内容,以您与天弘基金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您理解并同意,因您的基金账户由于其他原因被冻结等导致天弘基金无法按照您或特定第三方委托淘宝发送的指令执行的,由您自行负责或您与特定第三方协商解决,与天弘基金无关。

第四条支付宝代扣服务

(一)   您接受本协议,并与特定第三方完成相关业务签约后,即视为您授权特定第三方有权根据其与您的协议,代表您就您支付宝账户中特定金额的资金向支付宝发出扣款指令。

(二)  您接受本协议,即视为您已授权支付宝根据特定第三方的指令对您支付宝账户中的指定款项进行代扣操作。

(三)  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根据特定第三方的指令对您的支付宝账户指定款项进行代扣时,指定款项可来自于您的支付宝账户余额、您开通了快捷支付功能的银行账户、余额宝等资金来源渠道。

(四)  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可根据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指定款项支付至特定第三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五)  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除非支付宝没有依照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进行操作,或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本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应由您与该特定第三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协议修改

(一)淘宝、支付宝和天弘基金有权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淘宝、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二)如果您不同意淘宝、支付宝、天弘基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淘宝、支付宝或天弘基金在提前邮件通知您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授权冻结及支付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支付宝制定的业务规则和通行的商业惯例。本服务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本协议与《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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