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

登录

忘记密码

忘记密码? 请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您将收到一个链接,并将通过电子邮件创建一个新的密码。

合资格投资人开户协议及开户须知

合资格投资人登记账户开户协议

甲方:(投资人)

乙方: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一条  甲方做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  甲方符合开户资格并自愿申请开户,成为乙方合资格投资人,承诺严格遵守乙方《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管理细则》及其他乙方场内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交易规则及相关金融投资品种认购、交易细则的规定,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2.  甲方保证向乙方递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用于金融投资品种交易等相关活动的资金来源正当合法。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资金来源有瑕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保证所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因填写错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  甲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合资格投资人开户须知及风险提示书》及《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管理细则》中的所有条款,并无条件接受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对上述文件的合理修订,修订内容以在乙方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

5.  甲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具体的投资决策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登记账户。登记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或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交申请开户资料、在乙方开立的用于登记托管甲方所持有在乙方上市交易的资产账户。

第三条  甲方开立乙方登记账户后,即成为乙方合资格投资人,拥有唯一的登记账号和投资人代码。

第四条  甲方如需在乙方另行开立交易资金账户的,甲方须到乙方现场或按指定方式办理开户手续。

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金融投资品种交易用途的账户,与甲方在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开立的甲方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一一对应。乙方通过该账户对甲方的金融投资品种交易进行前端控制,进行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

第五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快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有权限制其交易,直至取消其合资格投资人资格:

1.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证件存在严重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证件的;

2. 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秩序、从事内幕交易、编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等行为;

4.其他《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管理细则》中明确禁止的行为。

第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章进行修订,则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章办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乙方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SQFAE.COM)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公告内容是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资格投资人开户须知及风险提示书》及《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管理细则》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根据法律、法规或主管机关文件等对上述附件进行修订的,甲方予以认可并遵守。

第十条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登记账户开户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并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条款。

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

合资格投资人开户须知及风险提示书

(网络金融版)

一、按照《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管理细则》规定,满足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合资格投资人申请条件,并经金交所审核无误后即可成为合资格投资人,可参与场内交易活动并享受合资格投资人相关服务。

二、在金交所参与金融投资品种交易的合资格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须符合金交所有关合资格投资人的相关规定。

三、合资格投资人开户时,须办理手续及提交材料如下:

(一)在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用户并开通银行支付功能。

(二)文件及协议签署

1、详细阅读并接受《合资格投资人开户须知及风险提示书》 。

2、详细阅读并签署《合资格投资人登记账户开户协议书》。

(三)材料提交

机构须提交:

(1)有效机构注册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请申请人如实、详细的填写申请登记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录入错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金交所目前对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五、金交所对投资人申请登记信息严格保密。但是,为了确保在本所成交的项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金交所交易和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必要时金交所将通知投资者本人,将其资料提供给交易对方或监管机构等进行核实。

六、投资人在金交所参与交易时,可合法获得投资收益,但应自主承担相应的税赋责任。

七、投资人应该充分了解市场投资风险、各种金融投资品种的特点及相关规则,具体的投资决策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投资人应对其投资行为承担责任。

八、投资人进行金融资产及相关投资品种交易时,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风险。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提示书所涉及类别。

九、风险提示书: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投资活动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我国宏观、微观经济因素和经济政策的变化、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因素的变化等等各类市场原困均可能带来金融投资品种价格的大幅涨落,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人的投资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自身的投资决策独立承担这些损失。

(二)政策风险:国家或各地方有关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金融投资品种价格的波动,某些交易标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等或因政策原因而被限制或停止。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人的投资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自身的投资决策独立承担这些损失。

(三)技术风险: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投资人将有可能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投资人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投资人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投资人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标的的破损或遗失,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人的投资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自身的投资决策独立承担这些损失。

(五)其它风险:诸如投资人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申报、恶意虚假申报或申报失败、延迟、错误等交易不能实现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人的投资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自身的投资决策独立承担这些损失。

 

特别提示:基于上述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投资策略,尤其是当您决定购买潜在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品种时,更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在金交所进行金融投资及交易的全部风险。因此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各类法律法规及金交所的相关交易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本所各类公告、通知等信息,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交易作仔细研究,审慎做出投资和交易决定。

 

本人/机构已经认真阅读以上所有内容,理解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