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

登录

忘记密码

忘记密码? 请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您将收到一个链接,并将通过电子邮件创建一个新的密码。

电商法出台 对微商有什么影响?

电商法出台 对微商有什么影响?

评论 ( 9 )

  1.   《电商法》的颁布,对于这个消息可以说有人欢喜有人忧。一部以约束电商行为的法律颁布,对于客户而言是保障,对于商家而言是疑虑,因为不知这样的法律会对现在商家有着怎样的控制。其实这都是源于大家对《电商法》的不理解引起的,下面就让小编详细解读一下电商法对微商的影响,让大家更明白的经营。

      1、《电商法》规范微商行为

      国家之所以如此立法,原因在于想要借此规范微商,让大平台做到负责小商家,进而确保客户的利益。相信有很多现实的案例大家都经历过,当我们看到某件商家产品的时候,发现价格很高,但是质量却很差;还有的商品同一个品牌,型号也相同,但是价格差别很大。

      另外,还有一些商家销售商品并不老实,以次充好,将优质产品当中掺杂次等商品销售,这样诸多的不良行为,大大破坏了市场的平衡,破坏了客户的利益,让市场呈现出不良的发展。

      随着微商的出现,由于缺乏相关管理法规,交易双方毫无平台监控,这样难以保证交易的平等性。因此,《电商法》的出现规范了微商等销售行为,这样有利于交易双方的平等性,利益也会有所保证。

      2、主体登记对微商的影响

      针对销售主体的登记,这是很多个人商家所担心的,尤其是微商,更是对这里面的条文不太清晰。其实对此,《电商法》规定一些小额或者便民的经营不需要登记。我们大家也都知道淘宝的商家有的是个人商家,本身并不具备什么规模,还有的是微商小店,这些不成规模的网上店家该法并没有强调注册登记,具体的登记行为,还要看国家后续的管理而定。

      3、税收对微商的影响

      税收是我国的立法,也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税收的必要性我们不用解释,相信大家都很明白。有些个人微商对此有些顾虑,认为税收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微商的价格,利润稀薄的微商难以维持,进而迫使其转行。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税收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商形式的收入可以不纳税,这是公民的义务,一直是存在的。

      该法的建立,也并非打击和阻碍个人微商的发展。毕竟税收的提出,对于电商界而言,影响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对于高利润的商品微商,更对此相当重视。但对于微商的税收形式具体的管理要求,这还是要看国家后续的做法而定。

      总的来说《电商法》已然实施起来,作为任何一条法律,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更好的对各项事务或者活动进行合理引导与规范,并非针对某个行业亦或者某些人群进行打击。该法的建立对微商有着影响,但这并不可怕。只要商家认清法律,认真对待就好。从长远角度来看,这样的法律是促进行业发展的。

  2. 森哥讲一下~

    首先,近年来盛行的微商经营者是否属于《电商法》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商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该条文虽没有明确将“微商”等新兴交易模式的经营者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但微商在本质上是借助于微信、微博等平台实施交易行为并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主体,因此其应当被纳入监管范围,该条文是将“微商”等经营者概括在 “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之中。因此,从明年1月1日起,微商从事者也可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其次,对于微商的门槛管理将有所提升,微商从事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履行纳税义务。根据《电商法》第十条规定,要求微商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也有例外,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该法第十五条还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不依法公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除了市场主体登记,微商等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必须依法纳税,《电商法》第十一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另外,所谓的“敏感词”,真的会被封号吗?

    腾讯方面对此表示:此为谣言。微信一贯尊重和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只要不利用朋友圈进行违法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就不会有被封号的风险。

    那些鼓吹微商末日已经到了的文章断章取义,拿“电子经营者须工商登记”来唱衰微商,说一旦违规就最高罚款200万,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之类的无需多信。要知道的是,现在正规微商买的都是正规工厂生产出来的合法产品,相关备案手续一应俱全,并不是一门见不得人的生意,何惧工商登记?就因为工商登记,能追溯到货品的责任人,微商末日就来了?荒谬!

    也许会有部分微商觉得,到时候要工商登记很麻烦。但是,政策从实施到落地,也会有一定时间的缓冲期。这个缓冲期可能是一年,甚至是好几年。就像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告法,也是磕磕碰碰折腾了好几年,起初也没多少人当回事,直到职业打假团伙的恶意投诉举报来讹钱,才引起商家们以及平台的足够重视。

    另外,试想一下,如果微商都要进行工商登记,上千万的微商涌入工商所,这时候的工商所估计也没有心力办公了,政务也会完全瘫痪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除非有权威机构能推出微商快捷工商登记的网络服务,否则要微商进行工商登记很难有效执行。

    最后,微博搜索“森哥QD”,欢迎关注一波么么哒~~~

  3. 最近《电商法》的出台,导致很多和提问者一样的顾虑,各种媒体小编为了年终奖,不择手段的胡扯扒拉。所以,借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电商法》到底对微商有什么影响?

    为什么最近这方面的文章比较多呢?很简单,因为《电商法》刚刚实施没多久,作为一个自媒体的写手,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热点话题,这一段时间想拿年终奖的编辑应该热衷于写这方面的文章。很多杞人忧天的微商看到这些文章就会以讹传讹,于是朋友圈充斥着这些过度解读和不实的的谣言。

    作为自媒体,为了提高曝光量和点击率,所有唯恐微商不乱的文章都会层出不穷。所以,我看到这样关于报道微商负面的文章,我不会有任何想法,就是纯粹看看而已,看完以后该干嘛还继续干嘛,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文章对于从事微商的我,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想搞清楚《电商法》,我们首先要去了解《电商法》究竟有哪些条款。大家去百度搜一下《电子商务法》,可以很轻松的找到这部法律的完整条款内容。

    对于微商而言,《电商法》有两个条款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分别是第9条和第10条。

    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从相关部门和央视媒体的一些解读中,我们知道微商也被纳入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这部法律对于微商最大意义就在于此,他承认了微商的合法性。当然,不仅是微商适应这部法律,网店主、海外代购、网络主播等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者或平台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的出台和实施,最应该高兴的就是微商,因为这是一部促进和保障微商发展的法律,对于微商行业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现在传言“微商必死、代购违法、个人网店要强制关店”的文章都是断章取义,曲解立法初衷,目的就是为了博取点击率,我们完全可以直接无视。

    我们再来看第十条,《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这一条是很多微商比较关心的条款,因为目前很多微商是没有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后面简称《意见》。其中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但是对于微商、海外代购、网络主播等经营者登记情形并没有具体说明。

    《意见》还明确指出,要“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结合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从这里面我们看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微商而言,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政策。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不是像那些媒体写的打压微商,而是为了规范、保障和鼓励微商行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法》属于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法规,许多条款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多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还在研究《电商法》后续的实施细则。所以,目前对于微商既有的运营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根据发展趋势,后期相关部门一定会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也会出具相应的司法解释和争议的指导判例。

    所以,在具体的后续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一定会有一个平稳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作为微商的我们,按照已有的规划去运营就可以了,无需杞人忧天。

    我们要知道《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坚持的“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国家出台这部法律就是为了促进行业的发展,为从业者提供法律保障。绝对不会突然武断的出一个规定,说微商没有主体登记不能从事微商工作。

    微商行业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就业,这个行业后续的一些规范性实施细则,相关政府部门一定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而绝对不会出现像一些自媒体文章中写的“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做微商,不能发朋友圈,要巨额罚款”之类的偏激处理措施,因为就业是一个大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一定会认真对待这个事情。

    但是,《电子商务法》既然提到了市场主体登记这个事情,我们就应该重视起来。虽然目前没有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但是未来一段时间,我们一定要密切的去关注这个事情。

    对于微商而言,如果你担心没有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会影响你的微商运营,我建议可以去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一个企业或个体户的主体登记。话说回来,即使没有《电商法》,微商从业者也应该去登记。《电商法》的到来,可能会让相关部门出台一些便利登记主体的措施,这个在《意见》种也有体现。

    如果是刚创业的小微商,或者业绩一般个人微商,可以去办理个体户登记。如果你的业绩比较大,团队成员比较多,我个人建议注册一家公司。事实上,现在很多的大微商团队都注册了公司,因为以公司的名义来运营微商生意,更有利于增加自己的信任背书。

    至于如何办理企业和个体户的主体登记,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其实办理起来非常简单,只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现在也提高了很多,几天就可以办理下来。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找一些代办的公司,替你去办理相关的证件。

    像最近针对淘宝店主的主体登记,就有专门的平台机构开设了在线电子执照注册的服务,非常的方便。我相信,针对微商群体的主体登记,过不了多久一定也会出台一些相关的便利服务措施。比如,微商可以直接在网上注册电子执照等一些便利措施。从《意见》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这是未来的趋势。

    总的来说,《电商法》目前对微商群体仅仅是做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微商从业者不需要有太大的担忧,只要你是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不卖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至于媒体报道的那些博眼球的文章,比如微商要把营业执照挂在朋友圈才能做生意等一些夸大解读的文章,看看就可以了,不用太当真,微信官方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这些只是一些不实的谣言。

    我们目前只需要安心的等待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然后照做就可以了。我也相信,这些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一定是稳中求进,平稳过度的。

    如果还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在爱奇艺搜《小胖微商课堂》,里面有一些知识对微商而言,还是比较有有价值的。所以,这位同学不需要有任何的担忧,微商行业一直在健康有序的发展,未来一定会更加的好,我看好微商行业。所有微商一起加油!

  4. 1朋友圈手画广告照样被封号!

    此时不懂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2018年8月底,《电商法》刚刚通过时,很多代购和微商还有怀着愉快的心情观望的,以为这又是一阵来得快去得也快的风。

    但4个月过后,他们终于发现一个严峻的事实:你所以为的结局,其实仅仅是一个开始!

    比如说,电商君有一个骨灰级的闺蜜:代购红人“SD姐姐”,她的微信号最近被封号8668天!

    “SD姐姐”说:预感到这一天会来,但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今年40岁的“SD姐姐”是深圳代购圈的“一姐”,她平均一个月飞2次日本和韩国,从罗湖口岸出入香港更是家常便饭。

    三年前女儿到日本留学,因为经常打飞的过去照顾女儿,朋友有时托她带一些东西回来,一来二去,“SD姐姐”的业务范围也从日本扩展到韩国新马泰,并且坐稳了深圳代购圈一姐的地位。

    朋友圈是“SD姐姐”发布商品信息的主要战场,对于在朋友圈的广告发布,她还是很谨慎的。

    所以,在《电商法》通过后,“SD姐姐”在减少广告发布数量的同时,专门咨询了律师,该律师的意见是:放心吧,代购这些鸡鸣狗盗之事,国家哪有闲心管?(我们国家的律师啊!!!)

    于是,“SD姐姐”继续在朋友圈发广告,但是在“风紧”的时候,也学部分同行的样子,有些广告文字改用了多年没用过的英文和最近才学到的日文,部分实体图片也变成了治愈风满满的手绘图。

    2018年12月底,“SD姐姐”发现代购圈里很多热门商品都开始不计代价地满减了,她像一只孱弱的海燕一样,敏感地预感到风暴的即将来临。

    果然,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醒来后,不得不接受一个有些阴暗的事实:自己的微信号被封了,8668天!

    她说那一刻,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是“SD姐姐”,而是,被镇压在雷峰塔下的白娘子。

    当然,对比此前因为代购而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的某电商平台上的进口服饰店,“SD姐姐”的遭遇还算好的。

    据说该店店主的最新一条朋友圈信息是: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

    小鱼入网了,大鱼还能跑到哪里去?

    2《电商法》落地第一爆:微商巨头高管被抓

    最近,号称中国最大的微商集团——摩能国际“凉了”:包括董事长、总裁以及财务总监在内的多名高管悉数被抓。

    做过微商的人都知道,摩能国际是国内微商模式的领头羊,其董事长蒋德才因开创了通过电视专题、报纸、广播等平台,疯狂推送广告的“蒙派”营销,身后有无数的追随者。

    摩能国际的成名作是一款外形酷似苹果但只卖399元的尼采手机,该手机推出后市场反响强烈,获得不错销量,也让很多人看到微商的更大可能。

    在营销上,摩能国际的造势功能很强。比如说它高调邀请了朱茵、林志颖、陈建斌等明星为其产品代言,更重金冠名了四川卫视春晚,可谓是风头无限。

    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就有消息说摩能国际旗下有一个叫“闺蜜MALL”的骗子产品,随后“闺蜜MALL”负责人出逃的新闻也见于报端。

    此次摩能国际的高管被抓,是因为公司的行为已涉嫌传销,更糟的是,碰到了《电商法》执行这个令行禁止的时期,结结实实地撞到了枪口上。

    而就在一部分人还在观望,一部分还在侥幸时,落实《电商法》的行政罚单也出台了:毕竟《电商法》通过至今已过了4个月,别跟我提你还不懂规则,还不知道怎么执行这些废话!

    真的不知道?开个罚单让你明白不执行《电商法》有什么后果!

    1月3日,合肥市工商局约谈了3家电子商务企业,并且发出了《电商法》正式实施后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理由是:三家企业未经授权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商品信息,责令其改正!

    国家行政和执法部门各出重手,《电商法》来势凶猛!这也说明,国家整治电商秩序的决心很大,电商野蛮生长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

    3再不办执照,就真要被时代抛弃了

    《电商法》出台后,首当其冲的是微商和代购。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内微商从业人数已达2018万人。随着微商和代购队伍的波澜壮阔,也滋生了偷税漏税、假货泛滥、售后粗糙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不对这些问题及时整治,最终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所以,《电商法》明确规定:包括代购和微商在内的电商经营者必须办理执照,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

    那么,执照怎么办理呢?分三种情况。

    1、 个体工商户。

    需要固定经营场所(没有商办场所,拿住宅登记备案也行)、身份证办理,会涉及到房租、做账费、少量税收;可以在网上年检,也可以每年在办理的地方年检。

    经营淘宝店铺的自然人 ,即个体经营者,可以到淘宝小镇(中国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站免费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速度快得不要不要的。

    2、 个人独资企业。

    不是去你附近的工商局,而是要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办理。需要固定经营场所、身份证办理等材料,会涉及到房租、做账费、员工社保,少量税收等。

    不过麻烦的是,办了有限责任公司后,每个月都需要会计做帐,申报国税、地税,没有每月及时申报的按规罚款,而且一旦注册成功,想注销公司不仅手续复杂,还得额外交纳一笔注销金。

    3、 股份有限公司。

    需要固定经营场所、身份证办理,会涉及到房租、做账费、税收。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做生意的合规性,方便工商 税务质检等部门有事可以随时找到你,再说了,你的生意做大了,给国家交点税还不是应该的?

    当然,将微商和代购纳入监管范围后,一定程度上也压缩了代购的利润空间,以后真要找代购买东西肯定要掏更多的钱,但这点代价,还真的是人间值得。

  5.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随着内地经济水平的迅速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也在不断上升,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大众带来了丰富的消费体验,淘宝、微商、甚至主播们的商品推荐,都为我们带来了消费的便利。但是,无论是微商、淘宝店铺等等,都涉及到商品的交易和资金的流转,依照税法精神,只要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以及资金的流转,都应该依法进行纳税。但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这些年中,内地并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因此导致了电子商务中出现多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不过电子商务管束无法可依的日子即将结束,因为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涉及电子商务的多种行为将受到约束。

    以下给大家划重点:

    1、哪些电子商务行为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首先,需要了解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概念,才能更好的了解电子商务法所管辖的范围。《电子商务法》所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意味着微商、淘宝店主恐怕都需要进行商业登记才能开展销售活动了。

    2、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商家责任

    1.商家刷好评将被追责。电商平台上最为常见的“好评返现”、“雇佣水军刷好评”等行为,都将被禁止。原因为《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默认搭售商品也将违法。《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双十一”快递不再迟迟不到。因为按照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如果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则卖家可不用承担快递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4.网上消费押金将不再难退。前段时间,“共享单车”押金无法退回,网定酒店押金难退等问题,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而随着《电商法》的出台,这些问题都将有望解决。《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网约车发生事故,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之前某网约车平台发生的恶性事件,引起了全民的讨论,而此次《电商法》也对这类事件做出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电子支付出问题,服务提供者将担责。便捷的电子支付,已然成为中国一张新的名片,让国外友人羡慕不已。然而,在便捷支付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电商法》对这类问题也进行了专门规定: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建立电子商务商家信用评价制度。在某些不规范的电商平台,商家可以自行删除不利于自身的评价。但随着《电商法》的实行,这一行为将收到限制。《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无故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真实评价。违反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法》针对电子商务出现以来产生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法律层面的约束,力求使电子商务沿健康的轨道发展,而并不是仅仅要对网店店主、微商等收税而已,更多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商家行为的约束。而对于微商和网店店主来说,最紧迫的一点,应当是为自己的网店进行商业登记,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若您对香港公司注册和其他境外公司注册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我们联系,欢迎大家一起来探讨,谢谢。

  6. 新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微商的催命符,
    而是微商的救命稻草!
    我们的朋友圈里总会有这么一种微商,每天都在秀今天出了多少单,新加入了多少个代理,去哪里旅游。

    他的大部分朋友圈都是虚假的,假装自己很赚钱,产品很好,销量很高。

    那些照片很容易看出是经过app合成而来的,或是用自己的小号设计的对话,高调宣扬虚假的信息,让不少想赚钱的人掉进坑里。对待这种微商,我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拉黑删除,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但从明年起,这种情况终于要改变了!因为,电子商务法终于要落地了!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确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刻,对于所有的电商人都是一声惊雷!

    新电子商务法对微商的影响主要来自两方面:

    1.新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从业者、直播卖货、网红卖货等各种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与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2.微商企业端未来会逐渐被定义为“电商平台”。

    其中有三点是重点:

    1、必须进行登记,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营业执照,如果是跨境电商,那么需要办理采购国及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保障买方权益,买家有法可依。

    刚看到这个《电子商务法》时,可能很多微商人就开始心慌慌了,觉得自己没活路了?

    但仔细分析法规,我们发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整体发展其实是利大于弊。
    一路走来的微商微商的发展其实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野蛮生长期,大概出现在2012年前后。那时我国刚刚开始出现微商,还是个新奇玩意,没人管,发展空间大。只要有手机,有微信,能发朋友圈,做微商就能赚到钱。

    13年前后由于淘宝出台了一个政策,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淘宝上做a货的那批人,就从淘宝转向了微信,所以最早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的都是什么包包、手表。基本都是从淘宝转移来的卖假货群体。

    这一阶段在2014年发展至顶峰。

    第二阶段出现在14年前后,这个时候开始有人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卖能找到的顾客太少了,不如招代理吧,代理找好买家以后,自己再发货。于是一个个大型的代理团队出现了。

    其实最开始代理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发展中逐渐变味了,变成了金字塔式的分销机制,从一起赚钱变成了赚代理的钱。而超过了三层的分销层级,又触及到了传销的雷点。再加之发生多起黑心微商案件,国家开始对于微商进行整治,社会舆论对微商也多为负面意见。

    第三阶段则是出现在2016年左右,很多微商意识到以往的模式行不通了,如果一直销售三无品牌产品,顾客只会越来越少,路也只能越走越窄,到最后只能散伙。再加上开始有传统企业进军微商,微商行业开始改变。

    很多微商开始经营自己的品牌,采取了注册公司、登记营业执照、产品送往国家检测局检测等等措施,品牌意识开始逐渐成为行业共识,这个时候,微商就进入了品牌时代。

    第四阶段就是现在,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交电商时代。

    我们谈微商的过去,说的就是前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里,政府对于微商的重视程度一直不高,所以电商法一直落后于市场。法规对微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是行业内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新电商法对于微商的冲击目前来看,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影响是中长期的:

    1.卖假货、次品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2.只停留在招商思维层面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3.能够超越招商思维,具备产品力和运营力的微商会越来越好做;

    4.不合规的微商会被规范运营的微商企业加速整合。
    而这些影响则会促使微商行业的发展趋势出现一个极大转变:

    1.挤压和逐步淘汰不规范、卖假货、玩各种招商术来剪羊毛的微商,而重视品牌、重视运营、重视产品、重视平衡代理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微商会迎来发展机遇;

    2.越来越多的微商代理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做微商,更多的代理因为创业成本、政策风险的加大,反向增加了代理的出逃成本和放弃成本,会促使代理趋于踏实卖货、踏实学习成长、踏实的忠于微商品牌;

    3.由于部分微商只重视招商,而对运营和产品管理缺乏重视,在新电商法落地后将逐渐缺乏业绩增长动力,重视运营、产品和品牌的的微商企业将迎来几波收编其他的微商团队的红利期;

    4.国家层面正式将微商纳入新电子商务法的管辖范畴,是对微商的正名,接下来3年内,微商从业者将会暴增,大量的徘徊者和观望者将放下身段、偏见和纠结,会陆续进入微商领域就业;

    5.由于新电商法中为买家的维权提供了保障,并且不允许评论、反馈造假,因此将促使社会舆论提升对于微商的整体评价,也有利于提升买家对于微商品牌及其产品的信任度。
    正在越来越好的微商自从新电商法出台以来,舆论普遍是唱衰微商,觉得微商要凉。因为在他们心里,微商还是那群卖假虎、卖次品、虚假宣传、作风浮夸的小丑。

    尽管新电商法对微商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但那些要求,最终都是为了促使微商行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但是真正做微商的人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微商早已不是过去的微商了。自从进入品牌时代以后,强调品牌意识的微商已经成为了行业主流,只是仍有少部分无良微商卖三无产品,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事实上,那些混在合规微商里滥竽充数的“老鼠屎”们,已经成了合规微商们的心头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合规微商们迟迟无法获得社会舆论的认可,客户在购买产品时才会游移不定,很难对品牌有信任感甚至成为忠实粉丝。

    对于很多正经的微商品牌来说,自己是良心做事,卖良心产品,但社会舆论却还是不饶过它们,总是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产品良心却得不到顾客信任,他们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而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优质微商品牌正是福音。当滥竽充数败坏微商名声的“老鼠屎”们被清理掉以后,优质微商们就得到了正名,迎来了出头之日。

    此外,新电商法也会促使微商重视品牌的后期的操盘运营,而不是一味重视前期的起盘招商,进而使得更多微商品牌可以做大做久,培育出更多老字号品牌。

  7. 通常来说,我国税收不完善现象已经很久了,如果按照税收政策走,很多企业都要倒闭了。那么,再说税收的用处,我们的税收用做了什么?也同样是不完善的。纳税人没有纳税意识,但是我们消费很多的都是间接税,也就是买了东西已经含税了。同样的收税人花钱也没有问过纳税人啊!所以就出现了一面想多收,一面不想交。

    回到问题上来说,电商法的出台是否会影响微商电商?我觉得不管是否严格执行,都会有影响的。本来现在微商就处于下滑状态,经过5年发展微商已经严重饱和,如何突破瓶颈就需要很多人的思考。再说这些电商平台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很多的电商卖家都处于赔钱状态。为了出货各种推广,打价格战。最后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赚钱的商家会留下,剩余的都会被淘汰。那么生意的本质应该是赔钱或赚钱,如果商家赔钱消费者是不是就得到了实惠呢?未必。很多商家为了打价格战,就去找那些高仿产品(康师傅~康师博)卖,这样的有很多。最后造成正品的销量减少,工厂工资上不去,工人的消费就会降低。买货时很多人都去平台挑选便宜货(很多人认为是正品,但是买来却是高仿假货)这样的循环没有得利的一方。那么这些年的钱都被谁挣走了呢?当然是美国的投资人了。目前我国几大电商平台前三的都在美国上市,市值几千亿美金。这几年国内的消费很大的资金都被平台挣走了,平台的背后也就是美国的投资人。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力发展互联网造成的。很多人都在说是房价影响着实体生意,明面上看可能会是这样,但是真正的原因还是互联网平台价格无秩序造成的。按照现在的速度发展下去,再有两年中国的消费将更加恶化,私企将大规模倒闭。

    我国一直在反对毛衣战,就是怕国外的产品低价格优势进来,这个道理管理者懂。那么互联网平台同样是透明了价格,跟毛衣战根本就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同样的伤害着中国的经济,伤害着中小企业,这样的道理就不懂了吗?

    我觉得如果放任互联网平台发展,同样的也要取消贸易壁垒,全部0关税。同样的结果,中小企业都是倒闭嘛。噢,对了,忘了说放开贸易壁垒可能会伤害到大的垄断企业了

    如果您看到这篇文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就顶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噢

  8. 不管有没有电商法,做不做微商,有收入就要缴税,你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被 税务盯上了知道吗,说明你已经逃税漏税N年了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