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京东市值腰斩? 爱开淘 七月 2, 2019 业务发展 20 评论 913 围观 曾经号称要挑战百度的,现在市值腰斩了,盘后股价25.35,最高点是50.50,腰斩了,近期国内互联网公司市值普遍大跌,说明了什么? [图片]
评论 ( 20 )
京东不信邪一定要招惹老罗
粘罗死你以为是随便说说?
谢邀。您好,我是一名专注研究电商图表、软件、算法的商业智能数据分析师。之前刘强东不是发生了丑闻吗,这是一个诱因。
加上现在经济形势不好,很多互联网公司大裁员,包括滴滴,京东,YY语音等等。
大环境是这样,京东自己的盈利模式一直没出来,所以投资人不看好的可能性非常大。
大概2012年京东用得频繁,后来就断断续续,除非淘宝实在买不到或者大家电或者春节快递不靠谱的时候,一般想不起京东,频率一年最多不超过4次吧。
体验下来觉得除了大家电都不靠谱,尤其精密电子设备,各种不靠谱,毛病多,比如存储卡之类的容易坏,换货各种刁难。最奇葩的一次,买大家电有个免费赠品分开送的,因为我加班不在家,我说不急要,结果工作人员怕超期就自行把免费赠品给我退单了!打客服就是挡的,对方就是不承认各种推卸自家责任,护短不认错。把我惹恼了,才认账,客服态度很勉强,一幅我陪你十块钱优惠卷你还想怎么着的架势。现在大家电也各种各样理由安装加钱一百以上肯定要的,美其名曰是服务。
入住商家不靠谱,毕竟b2c不是买卖双方对等的平台,天猫的管理模式尚有漏洞别说京东了,所有电商平台的非自营店铺除了旗舰都不靠谱,这个不单是京东一家的问题,他家的问题是商铺素质差戾气重,买家的评价没有实际影响力度,所以店铺只要给京东交钱就肆无忌惮。在京东非自营店帮单位买过一次党徽,留下开票信息,立刻就有假发票短信发到我手机上,然后评价里提了一嘴本是提醒,店主直接开骂。
大部分京东物流服务还是好的,仅次于顺丰,总觉得这是一家会突然倒掉的互联网巨头,估计物流这块可以剥离出来卖钱。
一般使用优先顺序:
贵重或者品质物品,网易自营>各平台品牌旗舰店≥淘宝靠谱c店>苏宁自营>京东
电商从业人员,明显感觉18年京东平台乏力了,体现在了用户的减少、凌乱管理模式毫无进步、打着高扣点却并无优势。。。。哎,只能说,吃枣药丸
懒得说京东,就说斐讯问题,把全国人民当猴耍,上图吧。
之前买了一台 “机械革命” 主机
配置里说明了有 “固态硬盘”
一年后, 拆机发现根本就没有固态硬盘, 显卡也是水货.
呵呵, 现在除了很紧急需要隔日达的非大件东西其余的我都是去天猫.
我的斐讯零元购,京东客服不管,投诉315,北京315给个电话,根本打不进去
评论区有人问是不是我写的…
全文原创知乎首发,别处看见,皆为别人抄我。图,都是我用word里的工具自己做的哈…
——————
从2017年夏天到2018年开年,京东市值一路走高,最高超过700亿美元,股价50美元/股,有过无比接近百度的时刻。
所谓春风得意风头无两,去看看2018年初的京东就懂了,媒体的标题都是:
《京东转型得到市场认可》
《京东:阳光下的成功》
……
2017年独立运营的京东物流,独立上市的新闻,刷遍全网。
2018年夏天,京东金融完成了B轮融资130亿人民币,估值达到1330亿人民币。
看起来,京东从零售起家,其业务已经成功走出了零售,孵化培育出了金融和物流,形势一片大好。
然而,从2018年6月至今,京东市值却一路走低。截止2019年1月25日,京东市值为319亿美元,对比峰值,蒸发超过一半;甚至低于拼多多。
2018年京东股价的这一波下挫,早在创始人私生活风波之前就开始了。
在我看来,股价下挫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京东的几个关键数据的疲软,比如营收增速,活跃用户增速……让市场对其增长势能产生了疑虑。
京东2017年报显示,截止2018年2月28日,京东的早期投资机构高瓴资本已经退出主要股东之列,意味着高瓴资本这一年至少减持了1.8%的京东股权,持股不足5%。
京东发生了什么呢?
▷ 看京东数据
Anyway京东2018年Q3的财报呢,看起来也还是挺好看的。
京东在2018财年Q3季度,实现净营收1048亿元,同比增长25.1%;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GAAP),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业务净利润为30亿元,同比增长195.8%。
京东实现连续10个季度实现盈利,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2亿元,同比去年的22亿元减少45.5%。
2018的11.11期间,京东实现累计下单金额1598亿元,同比去年的1271亿元,增长了25.73%。
人尽皆知,自营B2C,是京东的生命线。京东基于未来的一切战略业务,金融、物流、零售基础设施……其发动引擎,还是商城。
看商城的业务基本面,首先要看看营收增速和年活跃用户增速。
Q3财报出炉之后,我关注这两个数据的变化曲线,自2017 Q2开始,这两个数据都是下滑趋势。
首先看营收增速。
自2017年Q2开始,营收增速,就是下滑趋势。
从2017年Q3,营收增长跌破40%,至37.9%。到2018年Q3,增长跌破30%,至25.1%。
从2017年Q2开始,京东按新口径统计GMV。
首先,新口径GMV是金额比旧口径高40%,数字好看了很多。2016年Q4,新、旧口径下GMV分别为3030亿和2097亿,新口径GMV“涨”933亿,增幅44.5%。
2017年Q2,新、旧口径下GMV分别为3353亿和2348亿,新口径高1005亿,增幅42.8%。
看看新口径GMV和营收之间的互动:2018年Q3,营收增速下滑到25%,GMV增速还有31%,高出来6个百分点。
然而,从 GMV 增速来看,体量更大的天猫,却超过了京东。
再来看年活跃用户的增速,和营收差不多同步,特别是从2017年Q4开始,一直下滑趋势,在2018年Q3第一次出现了负增长,下降了2.8%。
2018年Q3,拼多多年活跃用户为3.86亿人,3亿人都在用的拼多多,名副其实。
而Q3的阿里年活用户6.01亿人,环比增长为4.3%。
京东是尴尬的一个,年活用户环比减少2.8%,为3.05亿人,排行老末。
▷ 捋一下时间线。
从大宴宾客,到门庭冷落,这样刺激的跌宕,于京东并不是第一次。
同样的市值过山车是2年前。2016年,京东亦庄总部灯火彻夜长明、员工熬夜加班准备京东店庆“6.18”的前一天,京东股价勉强守住20美元/股,报收于20.13美元/股。比起2015年6月份京东创下的38美元/股历史高位,超过500亿美元的市值,股价几近“腰斩”。
看2015年年报,京东亏损53个亿,京东“战略性亏损”的解释,华尔街不想买账了,他们要的是盈利预期。“你规模够大了啊,怎么还不盈利?”
so华尔街出炉了针对京东的做空报告。
那时候,笔者刚好面访了刘强东先生,对于股价腰斩和“什么时候盈利”的问题,他云淡风轻得,能让做空者撞墙。他说,现金流为王,周转快就ok,亚马逊也不盈利,京东是为了未来而牺牲短期的盈利。
口嫌体正直不过如此。
京东对股价和盈利做出的实际行动,可远远比创始人的言论急迫多了:京东进行了一次战略转型,砍掉了一些不赚钱的业务,所谓回归零售本质,实际上产品和物流都悄悄涨价。
京东打破“12年不盈利”的诅咒,连续盈利。
2016年年报,营业利润就从亏损53亿变成亏损12亿,一年时间缩小41亿的亏损,盈利预期增强。
2017年,京东市值一年内涨幅超过100%,就有了本文开头的山河一片大好。
2018年初,看2017年年报,营业利润是亏8.3个亿,这一年没有明显缩小亏损。
2018年Q3财报看,京东的营收增速,活跃用户增速双双下降,京东的市值,又是一路走低。
盈利了ok,年活用户,购物频次就都不好看了。
这一次,京东会做什么呢?
▷ 回到老问题。
在商业史上,二级市场上,昙花一现,没有投资价值的公司,有什么特征?
答案:没有护城河。
这种公司能出现,存活,是靠消费升级,渠道置换;能增长,依靠人口红利,用户数量+。
业绩曲线,是一个开口向下的抛物线。
伴随着用户量的增长,公司业绩爆发一阵子。当用户量增速放缓,公司业绩就跌入永久的flop区间。
这种公司,我国满大街都是,数不胜数,不需要我列举了。
京东,哪怕再过30年,都是我国商业史上值得重点记录,重点研究的现象级公司。
京东的诞生壮大,始于互联网渠道对线下渠道的升级置换。自营B2C京东商城以自建物流等等“重模式”提升了零售的效率,比线下零售商更加“多快好省”,抓住了第一批用户。
随后,依靠着在物流、供应链上的重金投入,以及一笔又一笔打破行业记录的天价融资,在无数次“京东资金链要断了”的传闻中,京东杀出重围,成为中国自营电商Top1,阿里之后的第二大平台。
2014年上市之后,京东以商城为基础,业务逐渐扩展到金融、物流、零售基础设施……等等,这就是今天的京东了。
股价和市值不是衡量公司的唯一标准,也不是衡量京东的唯一标准。
但是,真金不怕火炼。真正优秀的公司,不会恐惧市场的疑惑,反而能够将之转化成动力,让自己浴火重生。
未来的京东,我会持续的关注、研究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零售业务,其毛利,永远无法和形成规模效应的科技业务比如游戏、广告相提并论。
零售的基因,决定了京东对成本和效率的极致追求,也决定了京东对创新,以及其可能造成的亏损,更低的容忍。
在粗放增长期,京东可以靠用户增长+不盈利,来换取规模,换取高增长,换取高周转。
当市场失去耐心,京东不得不用盈利自我证明的时候呢?
在电商泡沫,移动互联网对PC互联网的淘汰……一波一波的科技和消费升级浪潮之间,零售基因的京东,如何进化,避免昙花一现,把自己的护城河挖的更深?
2、在从0到1,从1到100的过程中,从小作坊变成大公司,坐拥超过10万人的团队,创业团队和职业经理人们,务必在一个桌子上开会的时刻,创始人如何带领公司走得更久?
希望京东更好~
可能是因为临近过年,只有京东的东西比较靠谱的缘故吧。
目前,淘宝所有的单子,都年后到了。很无语。。。。我正在试着和淘宝沟通,能不能发顺丰。
这时候,居然京东还在搞活动!!!!我擦,力度堪比双11。。。。这。。。。还是京准达。。。服了。。
嘿嘿,开心,以后京东一生黑了。京东的客服是真的垃圾。看到这种情况很开心。
4年京东老客户,现在对它失望之极。
1. 今年9月底,京东上买了移动硬盘,收到后发现是之前打开过的,盒子封口有明显的痕迹。
2.就现在京东图书搞活动,号称99元10本,从活动页面选好,购物车也显示99元10本,结果付款时是265元。联系人工客服,非说有一本不参与活动。后来又有一个客服打电话来说有2本不参与活动。
我说怎么你们两个客服的话都不一样呢?人家跟我说不一样的时间(就差一个小时)参与活动的书不同。
我说我投诉后,这书还挂在京东99元10本的页面上呢,客服又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条款,简言之就是活动的解释权在它们手上。
那我还能怎么样呢,我们楼下的小店也不会这么下作。
一个商家自己都不在乎信誉了,我们也只能用脚投票了。
京东市值腰斩怎么看?
腰斩算什么呀?这么作下去倒闭只是迟早的问题!
首先替刘总抱不平,最后再说刘总真正的问题事无解的纯商业问题。
拿男人下半身说话的,恕我直言,你不是精神未成年,就是唆使精神未成年~又不是碰少不更事的大学生,成天号称约炮无关物质的,不花钱打理自己,不买酒,不出酒店钱的,有几个?都是花钱买,真以为灵魂偶遇就比大保健高尚了?
说东哥不谨慎,不小心,没错,我赞同,说东哥有感情上的过错,我也赞同,说人渣败类的就算了,问问自己的道德,你就是有10亿身家,十有八九直接玩海天了,唱高调有意思么?要我说就是东哥为人正派才顶不住诱惑
京东现在很多小类目小品牌也自营了,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方向。虽然收入会提高,但是利润会极大降低,成本会大幅度上升,而且会打击第三方店铺的积极性。
如果京东是按这个战略往下走,将来永无盈利之日,股价我也很不看好。
会不会东哥借这事巧妙转移3亿资产啊
最新出炉的京东坑钱手段,
一分钱买15张满10减5的优惠券,
你一想还是可以的,付款,
然后
结果怎么样
不! 能! 用!
问问客服吧,得是限定的某一类的上万的金融产品
哦!一分钱当喂狗了!
我发的维权帖碰到一大堆水军。那我直接写这来吧。
有因就有果。不解决问题只掩盖问题的公司,我等着看他们的结果。
——————————————————————
我来说说我在京东到家和沃尔玛糟心的购物经历和更加糟心的维权经历吧。
文章很长,我做起来很累,你们看完也会很累,因此建议根据段落选择性观看。
维权不易,如果你不想遇到跟我一样糟心的经历,请谨慎选择商家和购物平台。
10月27号晚上,我在京东到家APP买了云南昆明沃尔玛万宏店的蘑菇拼盘,差不多1小时就送到了,结果打开袋子发现包装日期是10月23号的,我就有点担心怕不新鲜,上面也没写生产日期,没写保质期,没写储藏条件,保鲜袋还破了好几个大洞。后来打开灯一看,蘑菇都长毛了!肉眼可见多处长毛,很明显。我就拍照上传申请了退货退款,京东客服审核通过了。
第二天退货以后我就向上海和云南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长热线(后来才知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局合并成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以昆明这边后来变成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处理)、沃尔玛美国总部投诉了上海杨浦区的京东到家和云南昆明沃尔玛万宏店。
后面京东客服打电话来说送20元优惠券,我说我不需要,我一共买过6单,其中3单都出问题,我不想用了,我希望根据《食品安全法》向沃尔玛索赔1000元,并要求道歉,希望知道京东到家作为平台会有什么处罚。京东到家就去跟沃尔玛联系。后来京东到家客服回复我说京东愿意赔付20元优惠券,沃尔玛门店愿意针对包装上面的问题赔付60元,但是说我退回商品以后他们没有发现霉斑或长毛,无法赔付1000元。沃尔玛还称这个蘑菇保质期是一周,所以日期是保鲜期内。京东到家没有回复我对沃尔玛有什么处罚。我说我不接受。
后来就有个女的打电话来,什么都不说,劈头盖脸就来一句“你的那个蘑菇长毛啦”,然后问我是不是不接受京东到家和沃尔玛的处理。到后面才说是上海市杨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京东到家在上海杨浦区),然后叫我去上海杨浦区处理,或者去跟云南那边反映,我说我在云南,而且已经在云南反映过了,我认为京东到家也有责任,她就说那你又不到现场,你又不接受,那我们怎么给你协调解决,让我到上海去。旁边有个男的就插嘴说那协商不行你就去法院去。她又说我们给你现场协调,那你现在又不来,你又不接受,那你到底是什么诉求,不坐在一起怎么协调,让我去上海。我每说一句话她都在不停地打断我,根本不让我说话,我就等她说完,然后问她能不能不要再打断我了,跟她说京东到家作为网购平台,是可以跟商家协商赔付的,她又打断我,我又跟她说请你不要再打断我,我是以质量问题为由投诉的,图片也有上传给京东到家,平台是知道商品质量问题的,我认为你们是在偏向平台,她又开始打断我。我就说协商是可以通过电话的,你们为什么要以我不能到现场作为理由拒绝调解。她就说无法电话协商,说我不接受协商,又扯一大串说我不接受电话协商,叫我去我也不去,叫我去云南投诉我也不接受,那你去法院投诉啊。然后旁边那个男的又在插嘴说叫我来我也不来。我就问她的姓名,她不说,说你问全称什么意思,她和他旁边那个男的又开始说他们无法调解,问我哪天去,你现在到底想怎么样,我们这边电话都是有的,你什么都不认可,我们无法解决……反正是很长的一大串,又拒绝透露姓名,两个人一直在插嘴,男的女的两个一起在混着说,态度又特别特别差,东拉西扯的,反正就是说我什么都不接受。我就跟她说电话协商是一种形式,通过电话协商的形式可以得到不同的协商结果协商方案,之前说的只是第一种方案,我不同意的是第一种方案,不代表不同意电话协商的形式。她和那个男的就一直搞不清这点,不知道是真的脑子分不清楚,还是故意东拉西扯,一直让我去上海市杨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说我不接受电话调解,让我去法院。我就问她那个男性是哪位,她说是工作人员,后来那个男的就接电话,问我能不能去现场,我说我不方便去现场,他就说那是你不来,你来就来,不来就不来,你不来调解就终止,你去法院,就直接挂掉我电话。后来我又通过上海12345投诉这两个工作人员态度差,不作为,并请转给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但是最后这个事情还是被转交给了杨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再后来接到京东到家的投诉办公室的电话。我又再说了一遍整个情况和诉求,并希望由京东先赔付再追偿,或者由他们协商解决。工作人员就说现在是商家觉得没问题,你觉得有安全问题,平台审核商家沃尔玛,沃尔玛有国家颁发的执照,你对这个有疑议,可以去工商局查。这个蘑菇有没有问题不是你说了算,是需要检测的,你要去获得检测报告来证明这个蘑菇是有问题的,才能通过《食品安全法》来获得1000元赔款。我就问他那你们平台是有责任的,他说,我们提供的是信息技术的平台,商家接单,拣货,发货,送到你手上,都没有通过我们平台,是商家销售的,货有没有问题不是你说了算的,我们无法认定商家有没有违法。我就说蘑菇已经退货了,你们平台的客服有照片的,蘑菇长霉了。我问他那你认为蘑菇上长霉还不算有问题吗?他说能不能食用是要根据检测报告来的,不根据图片,能不能吃我不了解,我们无法判断。我说蘑菇已经退货了,他说没办法了。我就问他你们京东认为长了霉的蘑菇是不知道可不可以食用的吗?他说他们不做判断。货是商家发的,你收的,没有通过京东工作人员,我们不做判断不了解。我说我退货的时候是以质量问题退的,图也有,京东到家客服批的,也就是说你们认可了质量问题和长霉。他就说批准退货的申请是商家批的,不是京东到家客服。质量问题是你的感受,有没有触犯《食品安全法》不是你说的。然后我就不想再跟他说下去了,京东到家APP上的售后跟踪显示退货申请是京东到家批的。
这几天的投诉过程当中,沃尔玛完全没有主动联系过我。
11月1号,云南沃尔玛万宏店这边的负责人才开始联系我,说是因为接到了美国总部的消息(后来我问他,他说没有接到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我跟他反映了一下这个蘑菇拼盘的包装是破的,蘑菇好多已经长白毛了,你们也不写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就写了个包装日期(包装日期是10月23号,我是10月27号晚上买的),然后京东还跟我说你们只发现包装破了,你们没有发现有产品问题,我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赔款1000元。他又说他觉得是京东没处理好,他说这个是瑕疵,是初级农副产品的暂时标签,是京东没处理好,京东推卸责任,京东的运输过程有问题。他说是同事疏忽。他反复问我能不能协商一下赔款,我说我认为这个数字是合理的,因为你们可能对别人造成的伤害不止我这一起,可能只是因为其他人不太清楚有这个法律条款,或者他们吃下去了刚好没有事,或者他们的商品虽然时间很长但是没有像我这样长霉,所以没有向你们索赔,但是你们背后的问题可能比这个大得多。我希望你们真的去查到哪些人是负责这个事情的,哪些人应该承担他们的责任,希望你们理清楚你们内部的事情,我不愿意妥协这个赔款金额,我认为只有一个有力度的赔款才能警醒这些不负责任的人。他说那我们内部再看一下。
11月2号,云南沃尔玛万宏店这边的负责人第二次联系我,说这个是初级农副产品,不新鲜也好,有问题也好,他们愿意增加到200元。我说不接受,他说这个是现场打包的农副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还有就是存在存储条件和运输条件的问题,说他们不是故意。我就问他这个东西每天放在超市里面应该是有人维护,哪些坏了应该丢的,你们捡货不可能看不到发霉破洞的,投诉京东以后你们回复说你们没有发现上面有问题,我图片这么清楚了,你们还说没有问题,是把顾客当傻子吗?他又说这个是京东传话的问题,里面有误会。他说他们进行了回查,现在就是金额上能不能协商。我拒绝,我说这个就是食品安全的问题。他又说这个初级农副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我说你们这个超市,发霉的不新鲜的货物没有人管,拣货你们也不看,23号的货27号卖给我,上面不写保质期,你们非说保质期是一个星期,还有那么多霉,你们竟然还说没有发现问题,不可思议。他还是说是京东乱传话。我说我不认为京东传话有问题,我是通过京东向你们索赔,不是向他们索赔,那他们为什么会传话不对?他们没有这个动机。他还是说是传话的问题,我就说京东还算是给我回复了,我跟云南这边投诉,跟京东投诉,你们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个回复。他说只收到了总部的邮件,没接到其他的,问我投诉哪里了,他说没有接到这样的电话。最后还是回到金额上,他坚持说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我说这个我还需要咨询。
11月5号,云南沃尔玛万宏店这边的负责人第三次联系我,坚持说初级农副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另外商场没有故意,希望协商。我说那之后找其他部门判断好了。
投诉之后云南这边的市场监督局一直没有联系我,11月6号,我打电话过去一级一级地查到了盘龙区联盟路市场监督局的电话,希望他们跟我说一下情况,接线员说他们会跟我联系。
11月6号下午,一个人打电话过来,自称是昆明市市场监督局,我问他是市里面的吗?他又说是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管理监督局。我再问他是区上的还是联盟路的,他说是区上的。我问他称呼的时候他威胁我说我不相信的话他就把投诉的单子返回去,问我有没有退货,退款了没,换货没有,吃了没有,跟我说这个农副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赔付1000元不予支持。我问他他们怎么界定食品,他说食品是直接入口食品,经过加工制作生产出来的食品。我问他你们认为初级农产品怎么处理?他说这种产品一般不需要包装,不需要打标就可以销售的,靠眼睛观看,没有问题就买,有问题就退。我问他处理结果是什么,他说他们已经调查了,他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责令整改(未提及有罚款)。
11月6号跟沃尔玛中国总部邮件沟通,回复说你不满意建议去跟政府部门反映。
之后我再次跟市长热线反馈此事,不认可这一处理结果,明确希望交由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处理,并提出法律依据,11月13日,单子又被交给联盟路市场管理监督所处理,又是同一个人处理,他又说自己是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再问他才说自己是联盟工商所的,他说上次我给你回复过,你现在打市长热线来,仍然交到我的办公室。后面我就开始跟他说我的法律依据:
1. 《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7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初级农产品与食品的建议)》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后面他说现在是两部法,问我现在还有没有其他法,然后说之后我们再跟商家进行交流。
11月14号京东到家投诉专员开始主动联系我,问我是不是已经退货,没有办法进行检测了,说沃尔玛说这个东西没有问题,跟我的反馈相悖,平台没有权限直接要求他们赔付,说他们在跟沃尔玛沟通。我说这个商品的问题肉眼已经可以看到了,你们客服也批了,我认为你们说检测就是一个借口。他说应该沃尔玛承担责任,而不是平台。现在对接了沃尔玛中国总部和门店负责人。我就问他门店那边说你们乱传话,他说他们没有。我说我建议你们查一下当时门店那边说谎的那个人是谁。我认为生鲜食品是食品安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餐厅我们不敢吃,外卖我们不敢吃,那我们自己买生鲜自己做总可以吧,还是会碰到这样的问题,现在维权和赔偿还这么困难,我也不是随便编一个数让他们赔,《食品安全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沃尔玛负责人又说农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但是我查了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领域之后是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的。我认为他们这样太过分了,一开始就不承认这个有问题,后来有图片了又说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然后中间一直希望我降低赔偿金额,这个态度真的让人感到很不舒服,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谁还有信心在京东和沃尔玛购买生鲜,而且这个真的是关系到人的基本的吃的问题,希望你们可以重视。京东说他们也觉得27号怎么能买到23号的产品,这是一个问题,还有包装和发霉的问题,他们还会有一个完整的复盘。他说现在京东在和沃尔玛沟通,希望他们能履行《食品安全法》,按照我的要求赔付,但是也希望我理解,他们还是两家企业。不管沃尔玛那边是怎样一个方案,平台都会给一个平台的说法。我又补充这个商品包装日期是23号,真正的生产日期是什么时候,我是没数的,而且包装也没写保质期,后面又说这个保质期是一个星期。这个包装破损他们说是快递小哥的责任。京东到家投诉专员说他们再跟沃尔玛核实。
后面京东到家投诉专员反馈说沃尔玛还是不同意赔付1000元,理由跟之前一样,一个是商品质量的问题,没有霉斑或者长毛的问题。一个是认为这个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京东到家投诉专员建议我通过诉讼解决。平台无法要求他们直接赔付,平台有看到这个蘑菇的白毛。另外平台愿意因为服务的问题,给到200元的心意补偿(没说是200元现金还是跟之前一样是心意券),然后希望我可以把在媒体上关于他们的负面评论删除,就可以帮我申请平台的心意补偿。我说我还是希望你们能督促平台上的商家进行赔付,执行中的困难希望你们能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直接把管不了的这个回答告诉用户。他说商家拒绝的话他们还是无法强制要求或者先行赔付的。我拒绝了,我说我认为平台还是有一定的责任,希望你们能督促解决。投诉专员说让我再等一下,帮我争取更高的看看。我说这个我认为不是数额的问题,而是有一个法律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在里面,我认为平台对食品安全应该有一个保护在里面,不光是数额的问题,责任和理要弄清楚,该怎样就怎样,不能犯了错误就去躲避或者妥协,我不接受这样的。投诉专员说我可以依法保留对沃尔玛追究责任的权利,沃尔玛那边不同意就是觉得可能他们在法律上面是没有问题的,之前云南这边的监管部门也跟我沟通过了,可能他们的思路是一致的,只有最后法律才能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结果。我说云南这边的监管部门我还在沟通,我们也在看法律,可能之前是疏忽或者其他原因,但我们还在沟通,不能因为之前可能有一些失误,就认为他们在法律上是对的。而且沃尔玛和京东应该有法务可以看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就是食品安全的问题,不应该妥协。投诉专员说平台希望自己的负面信息不再继续扩散下去,不管最后二位有什么结果,平台愿意给到一些平台的心意。我说这个我不接受,我认为这个是三方的事情,虽然最根本的责任不在你们这里,但是三方应该是在一起的,不应该把某一方摘出来,让消费者自己去面对。我希望你们的心意体现在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我还问了一下沃尔玛现在是谁对接,他说是中国总部那边。我又问他你们态度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转变,就是之前让我去检测的那通电话和你现在的电话,为什么态度转变了,他说是因为收到了来源不太清楚的……(这里没说清楚,我估计应该是想表达看到我在网上说他们的帖子,所以态度才变了)。他也不太认可沃尔玛的处理结果,但确实很抱歉。后面希望我删除信息的心意补偿提高到了400(也没说是现金还是心意券),但是我还是拒绝了,我还是坚持希望平台可以帮助消费者争取他们的权益。平台说争取过了,没有达成一致,还是建议我用法律手段维权。
11月16号,我打电话问之前处理这件事的那个联盟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事情怎么样了(就是一开始说一会说自己是市里的,一会又说自己是区里的,最后发现是联盟路的那位,后面我还跟他讨论过法律的),他说你不是跟市长热线说不要我处理吗,这事移交了,给了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又打电话给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线员说11月7号已经上报结果了,我跟她反映联盟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转交到你们这里了,她说我们这里是处理12315的,不是市长热线的,又给我一个这里负责市长热线的电话,结果打过去好几次又没人接。
11月20号,一个座机打来电话,说自己是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我证据不充分,不具备立案查处的条件。我问哪个证据不充分,他说你这个蘑菇照片看不清,要么你去跟沃尔玛协商一下。我说协商过了,这个照片上面的霉他们看到了的。他说我们没看到,我们不能凭几张照片就判断这个。我们请示了12345,他叫我们先答复你,有什么他们再跟你通电话。我说那个上面的霉能看清楚啊,他也不回答我的话,就直接说你这个赔偿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我说是《食品安全保护法》,他问我是哪一条,我还在查,他等了会又用昆明话问我说“你给快生啦”(普通话就是“你快生了吗”),我听到了但是没有回呛,我直接说你那边有那部法吗?你可以一起看一下,他说我们又不立案怎么处罚?我说法律里面有这条,我还没找到,他说你找到再说,你要求他们赔偿你1000元,那你就得走司法途径了。后面我还在找他就把我电话挂断了。
后面我直接问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说这个一直都是联盟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处理。他们回复说“经请示上级机关对投诉的处理意见,认为仅凭投诉人几张不清晰的照片,并且包装已破损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证据不充分,不具备立案查处条件。《食品安全法》无赔偿1000元的条款。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分割线—————————————————
以下是我个人查到的资料: 1.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由此可知,现在即使不确定这盒带包装的蘑菇拼盘是属于预包装食品还是食用农产品,但是假如蘑菇拼盘属于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依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 ——由此可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负责,而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7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初级农产品与食品的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amr.cfda.gov.cn/WS01/CL1744/215649.html) “《食品安全法》覆盖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更多侧重的是农产品和生产环境。从部门分工和执法分工看,农产品在进市场、进工厂之前都是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对它的质量安全负责,如果进了市场、进了工厂以后就由其他部门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衔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答本报两会记者问,中国食品安全报,http://paper.cfsn.cn/content/2016-03/08/content_35280.htm) ——由此可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更多侧重的是农产品和生产环境。假如蘑菇拼盘属于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依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4.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由此可知,假如蘑菇拼盘属于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依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5.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由此可知,假如蘑菇拼盘属于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处理。 我自己现在的应对方法: 1. 首先我对天朝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商家良心已经完全没有信心了,太累了,现在能不买就不买,能不在外面吃就不在外面吃,前期自己去超市记忆各种原材料的价格,或者跟长辈一起去菜市场学买菜,然后自己去市场买菜,自己做饭,尽量用基本的油盐酱醋香料什么的那些最基本的调料,尽量少用工业化的添加剂多的调料,很多蔬菜是直接生吃,白煮,蒸,或者撒点盐和黑胡椒粉烤,说起来好像很寡淡但是其实菜有菜独特的原味,你可以试一下,没准也会喜欢上。肉类主要是简单腌制,然后烤或者用很少的油炒。 学习做菜我主要是用“下厨房”APP,现在很多广告很烦,但是还没有可替代的就将就着用一下了。学习西餐主要是用Kitchen Stories这个APP。 非常鼓励大家自己买菜,自己做菜,最主要是吃得干净,还有因为自己能掌控油、糖、淀粉等调料,所以吃很饱都不会胖,还一直瘦,皮肤也不会差,而且做菜的减压效果特别好,因为基本上你开始做菜了就不能分心,不然容易搞砸。自己做菜以后你会发现很多餐馆的菜你已经不爱吃了,因为你现在能吃出来他用的油、面粉、调料什么的,不是那种很天然很舒服的味道,就是吃起来怪怪的。
2. 那些你曾经遇到过有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不处理的平台和耍赖的商家,能不用就不要用了!这些平台和商家之所以敢那么不重视用户的投诉就是因为大家都太软了,停用他们的人还不够多。我自己是已经停用了所有的熟食外卖平台,所有的生鲜外卖平台。
3.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坚决发声!坚决投诉到底!不要放过奸商!不要放过不作为的监管者!虽然投诉了好多地方还是不管,也不改,但是你不投诉真的就是在纵容他们。只有大家每个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都提高了,我们的大环境才可能会稍微好一点点点点。(唉,算了,能移民的还是赶快移民吧。) 以下是一些你可能用得到的信息: (1)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站:首页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2)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 http://www.12388.gov.cn/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法律知识|华律网 请特别注意这两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二条: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分割线—————————————————
维权不易,如果你不想遇到跟我一样糟心的经历,请谨慎选择商家和购物平台。
@@京东 现在越来越垃圾了,很多人在@京东商城EDM @移动京东 买东西应该就是图块吧,但是,它引以为傲的京东快递现在也堕落了,我的一个快递,4号早晨8点到配送站 ,5号晚上18点开始配送,在没有联系我的情况下 ,擅自说收件人(也就是我)要求更改配送时间,然后6号说配送了,但是我既没有接到电话也没有收到短信。然后昨天9号我投诉京东,站点给我打电话,态度很不好,没有解释为什么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撒谎说收件人要求更改配送时间,没有道歉,大意说了找到了给我送过来,找不到他们赔钱,没有歉意,没有道歉。然后,最骚的是,他们明明说了,后续给我打电话,但是昨天中午他们就显示我本人签收了!图3是当时卖家查询到的图,卖家先问我,是不是已经收到商品了,然后看到图我都傻了,因为当时我查还是停在6号,就是说当时我被屏蔽,看不到已经本人签收的情况。图然后今天,我这边也显示出来本人签收了!。我跟京东客服反馈五次,就昨天,配送站给我打电话了(因为人在国外,国内的号接电话太贵,我后来给配送站工作人员),然后无论是京东客服还是京东快递,都说后续联系我,但是没联系我,我还是京东plus会员呢!请问是不是快递行业归@中国邮政 @国家邮政局 管理?如果是的话请你们评评理 改处理处理,该罚款罚款@共青团中央 。希望你们学一下工信部@工信微报 ,展示出你们的效率
——————————
后续,一开始,配送站说东西丢了,赔偿我20块钱,希望我和解,我最开始不想和解,绝逼不和解,挂了电话反手就本人签收,我怎么可能接受?当时我在等京东客服回复我,所以我就回复配送站说,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 ,该怎么办就这么办就行了,配送站跟我急眼了,说你想开除配送员吗?但是最后还是和配送站和解了,因为太弱智了,当时我在等京东客服回复,京东客服在等配送站回复(我猜就是让配送站自己和客户和解),配送站在等我和解。配送站还一直说他们很辛苦,很不容易,我当时就想吐了,卖惨?你弱你有理?到最后,配送站已经说了,他们接受处罚,认命了。但是,当时幸亏一个哥们提醒我了,我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地址他们都有,如果真把快递员开除,快递员或者站点想不开报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跟你拼命你怎么办。想一下我当时就后怕了,直接和配送员和解了。
但是,狗日的京东客服,一直没有回复我,说打电话没打电话,京东app也没回复我,现在还晾着我,真牛逼
满屏是对刘强东美国事件调侃的人。一位政协委员,一位国内互联网扛鼎人物,一位慈善家,在美国说羞辱就羞辱,网上却是一片的叫好声,是真的不忿刘强东人品为那个女孩惋惜,还是仇富心理作怪恨自己没能力qian规则。
原来当年围观抢人血馒头人的后代,都在互联网上!
这年头腰斩再正常不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