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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的评价为什么要分开店铺评价和信用评价两种评价,有必要多此一举吗?

淘宝的评价为什么要分开店铺评价和信用评价两种评价,有必要多此一举吗?

评论 ( 1 )

  1. 太有了!

    下面是原因:(我不会改字体,重点标不出来将就一下)先说一下这两个东西的作用是什么,作用都只有一个,告诉你这个店怎么样,然后让你决定敢不敢在他这里买东西,这是电商本身性质所决定的。

    在淘宝的远古时代,是没有店铺评价的,那个时候是一个野蛮生长的时代,马爸爸为了告诉你哪个店铺更靠谱一点于是有了信用评价这个东西。在一段时间里这个东西是很有用的,大部分信用高的店铺会更靠谱一些。直到刷单这种灰色产业链的出现,让信用评价的准确性降低,权威性也骤降,消费者开始不信任。与此同时,另一件事可能更严重,那就是信用评价的机制对新开的淘宝店十分不友好,新旧淘宝店不公平竞争,老淘宝店有着相当大的时间优势,让新开的淘宝店中好的店铺难以出头,降低大家开店热情,减少马爸爸的收入的。

    好了,既然有了问题,那么我们就要解决问题!怎么解决呢?直接改变信用评价机制吗?(这方面我做过一个小论文,关于电商信用评价体系的)理论上可行,但是,注意但是来了,它不公平,因为重构一个新的信用评价体系就势必解决我刚刚提出的两个问题,刷单和不公平竞争,刷单可以通过技术层面来解决(别以为马爸爸不知道你刷单),但是公平竞争却不行,重构机制代表你要让既得利益者失去一部分利益,给谁都不乐意,更何况是让我失去竞争优势的事情,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为什么要得罪顾客(我说的是淘宝的顾客而不是店铺顾客)呢?店铺评价和商品权重应运而生,虽然和重构信用评价体系是一个目的,但是更加温和,老店铺仍然有竞争优势,新店铺也有出头的机会(得益于商品显示权重,有兴趣的可以查一下很长的一大串指标)。所以大体就是这样的,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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