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在京东该买Lg g3 D857 手机,19日发现手机麦克风开裂,后到网上查询发现购买这个机型的很多用户都遇到了这个问题,麦克风自然开裂,属于质量问题,而且都是使用十几天以后发生的自然开裂。我觉得这属于不合格产品,和京东客服交涉要求退货,客服坚持7天退货,15天内换货,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想联名一些同样有这个问题的用户起诉京东,并要求LG在没有合理解决这个缺陷的前提下停止在中国大陆销售该机型,这样合理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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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7.编辑
有人说起诉京东法律文书京东收不到或者不知道地址,就陷入了要么承担近千元的公告送达费用,要么放弃诉讼的结局。
京东在北京有一个专门的法务部,法律文书收件地址写这个京东就可以收到。
【京东】尊敬的客户您好,(京东法务地址:北京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11街京东大厦A座法务部)。
已经起诉京东
其实维权成不不算高
50元诉讼费
一个小时去法院,除了交诉讼费需要去趟银行排队,整个过程也就一个小时。
有人说为了50元不值当,起诉费就50
京东的态度太恶劣,客服人员就是复读机,除了道歉连个电话都不打(这点要给淘宝好评)
起诉的截图11月23号发给京东,现在还没与我沟通。
看来不起诉京东,就更没人理我了。
不蒸馒头争口气
京东一直没有联系我,尽管把起诉书发给他们客服了
更新2017.12.19
法院立案受理了
更新2018.1.2
现在已经查询到案件信息了
中间有一个小插曲,法官给我打电话说寄给京东法律文书被退回了,联系不上被告。让我去交公告费用。
法律文书京东以(查无此人)被退回。
你们的法人代表张雱你们都不认识,这不明显的想逃避吗?
一般人走到这就退缩了,法官就是告诉我的,认为这样做不值当
执行500元惩罚性赔偿,需要缴纳390*2=780的公告费用,这大亏啊
可是对于消费者都没有任何办法了么?
当然不是的,
以下是我给法院提交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起诉书中详细写到本案被告即“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雱,执行董事;地址: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岗村(创业服务中心11楼)。
本人将补充说明以下几点内容:
一、被告地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统网站(http://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询结果,该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且被告的营业执照信息核准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日期较近,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设置“河南省”“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检索条件,有几十条判决文书,例如“(2016)豫01民辖终789号”、“(2016)豫0191民初14589号”、“(2017)豫01民辖终1119号”等。被告“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岗村(创业服务中心11楼)”。由此可知,河南省多起案件判决书或裁定书均将本案被告的住所定为地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岗村(创业服务中心11楼)。
三、由以上两点可以说明,本案被告住所地址无误,且多起案件均使用了该地址,本次案件被告接受法律文书的地址为该地是合情合理的,客观上是可以联系到被告的。
四、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九条 依第八条规定仍不能确认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的住所或者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本人认为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准确无误,被告以“查无此人”等各种理由拒收送达文书的,应适用留置送达并承担相应后果。本案不应采用公告送达,也不能由原告垫付公告费用。
你既然敢退回法院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走的是邮政专门通道),就承担留置送达的后果吧。
所以呢,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放心大胆的把对方工商登记的地址当做联系地址把。
京东上面的东西真的不要去买,都没的保障的,一双骆驼鞋穿两天就断面,鞋子是八月底买的,那么热也不能穿登山鞋,却以超过三个月保修期味由拒绝售后,京东真的是垃圾,我是再也不会在京东上买任何东西了,垃圾垃圾垃圾
我2016年12月14日从京东因USB接口损坏原因退换了鼠标,服务单号265988164,2016年12月22日我重新下单购买同样商品,单号47109408827,京东竟然将我退还回的鼠标未经维修,加了新包装发给了我,我怎么告它?
在京东自营买过一块CPU,发现有质量问题第二天让我退了,退了以后京东售后检测说没问题不给退,拿回来让我重新签收。拿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这块CPU上出现了瑕疵,然后我就拒绝收货。事后联系京东,京东说这个瑕疵是我造成的,我看这有点开始耍无赖了啊,东西一直都没在我手里,瑕疵怎么能是我造成的呢?然后多次和京东客服沟通,京东首先说要返厂大概需要一个礼拜,然后10天过去了,我又打电话咨询进展,对方告诉我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了,东西还在售后检测那,根本没返厂。当时火就大了,这明显是耍人啊,发现问题我第二天就退货了,现在在你们京东手里放了七天,你告诉我到期不能退了,哪有这个道理?然后我看只单方面和京东沟通这事情肯定没办法解决,只会越拖越久。 我就每天给京东打电话催进展,把这个事情原原本本的和每个客服人员说一遍,打了三天,最后说给升级到由专员跟进。之后又一个礼拜没消息,我看还是不行啊,这跟进个p了。然后我就又给客服打电话,直接转主管,从这开始我把每次的电话往来都录了音。几次以后,语音证据能把事情全部都说清楚了,我就开始给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打电话投诉京东,又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同时表示我有一个月以来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当天下午打的电话,第三天京东就回复了,同意给我退款,到这事情算结束了。
前后折腾了一个多月,到消协投诉没到三天就解决了。不想再说什么了,遇到这种事,你再有理和他争辩也没有,就是找监管它的部门去投诉。
京东的做法是正确的。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 生产者销售者都要担责。它的做法是合法的,如果你坚持要求厂家给你手机质量问题给个说法,你可以联系手机厂家 或者 跟其他消费者一起联系消协以协同你们与厂家协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是不是合格产品不是你能决定的,如果有质检单位认定为不合格,那你依此退货将没有问题。
可以先更换,如果还有质量问题,那你再要求退货的理由还是比较充分的。没有规定在15日内可以换货,或者15日之后就不可以退换了,主要还是看质量到底如何。
按照你的维权成本,建议继续跟京东再交涉一下,为此可以查看下保修单等条款看看,上面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走消协投诉;最后走诉讼途径,纠正一个答案,如果起诉,京东和LG都可以列为被告,而非仅是LG。
京东处置合理,7天退货,15天换货,这是合法的。
当然如果换货还有这个问题,就可以退货了。
要起诉也是LG,法律规定的三包京东并没有违反吧。
京东的售后很好做啊,一般都会给你换的。
如果京东是按照他的服务条款来做的,那么并无过错。
如果非要起诉,就要去京东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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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你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准备好材料,建议找个专业的律师。如果地域跨度比较大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