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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将京东到家卖给达达后,强制员工换签合同,并无补偿。如何维权?

京东将京东到家卖给达达后,强制员工换签合同,并无补偿。如何维权?

评论 ( 2 )

  1. 怪不得这么差!对达达的印象也很不好

  2. 谢邀,不过这个问题似乎还谈不上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题主所说的情况属于非因本人原因到新用人单位的情形。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连续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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